在精神衛生精神病醫生醫療主任的監督下,精神衛生護士從業人員可以診斷和治療患有精神,情感和行為障礙的患者。 該職位評估患者的精神病症狀和醫療狀況,收集有關心理社會史和症狀發作的信息,制定治療計劃,開處方並進行隨訪。
該職位需要有效的護士執業者/ RN執照,有效的DEA證書和當前的執照,才能在加利福尼亞州行醫,而無需紀律處分。 有與精神健康服務對象合作以及精神藥物管理和評估的經驗。 良好的口頭和書面交流。
亞洲語言雙語/雙文化。
上次更新的9 / 13 / 2019
工作地點:
ARC –哈里森街817號,
Oakland, CA 94607
營業時間:通話中
薪酬:有經驗的相稱